小法庭 善调善治解纠纷
分类:新疆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作者:首席记者 王晨 记者 董彦良 通讯员 赵燕青 发布时间:2021-12-09
A+ | a

伊帕尔古丽·安外尔(右二)调解一起债务纠纷。
沙雅县人民法院托依堡人民法庭今年“60岁”了。这个成立于1961年的人民法庭位于沙雅县托依堡勒迪镇,距离县城10公里,辐射5个乡镇4.3万人。
虽然成立60年了,但该人民法庭以法律为准绳,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与时俱进常变常新。近年来,该人民法庭坚持推进诉源治理,将化解纠纷的关口前移,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有什么事我们法庭上说!”6月底的一天,托依堡人民法庭庭长伊帕尔古丽·安外尔和同事在托依堡勒迪镇阔纳其满村巡回办案时,听到村委会大院里传来争吵声。
伊帕尔古丽了解得知,发生争执的是7兄妹,大家因为弟弟艾某交通事故赔偿的分配问题产生分歧,互不相让。村委会多次对几人进行调解,但大家心中的“疙瘩”始终没能解开,闹到要打官司。
“都是一家人,打官司既花钱又伤感情。这样吧,我们先帮你们调解一下,如果你们还是不满意,再打官司也不迟。”伊帕尔古丽提出建议后,看到7兄妹都没反对,便请来托依堡勒迪镇党委委员阿里木·吐尼亚孜,开展联合调解。
原来,艾某没有成家,一直跟着哥哥居某生活,去年年底,艾某遭遇车祸去世。今年6月,保险公司向艾某支付赔偿金54万元,居某将赔偿金据为己有,引来其他兄妹的不满。
居某认为,他照顾艾某生活,还帮其支付医疗费,这笔钱理应由他保管。
“艾某还欠了别人不少钱!欠的钱也要还。”大哥扎某的一番话,让事情有了转机。
伊帕尔古丽建议,先算清外债,再合理分配余额。
最终,伊帕尔古丽和阿里木从民法典入手,一人算“亲情账”,一人算“法律账”。经过调解,以遗产分配原则为基础,对54万元进行了合理分配,既确保债务清偿,也让每个人心服口服。
“事情公正处理了,现在大家都满意了,兄妹间每天都和和气气的!”9月中旬,伊帕尔古丽对此案进行回访时,扎某对托依堡人民法庭的调处工作连连称赞。
在调解纠纷中释法,在说理中化解矛盾。托依堡人民法庭强化多元解纷,让调解工作“活”起来,助推诉源治理驶上“快速路”。
今年6月,托依堡人民法庭成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整合各方调解力量,吸纳综治、司法、信访、妇联等单位常驻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形成多部门联动解纷模式,同时利用人民法庭这一基层法治阵地和法律人才专业优势,采取集中培训、以案代训、参与化解等方式,对130名骨干“法律明白人”重点培养,并择优推选30名“法律明白人”纳入人民调解员队伍,使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为矛盾纠纷进入诉讼环节设置“减压带”。
7月14日,托依堡勒迪镇排孜瓦提村村民艾某某来到托依堡人民法庭,申请对一起农资案件进行调解。
为了解事情的经过,伊帕尔古丽和托依堡勒迪镇党委书记阎岩前往村里,和该村“法律明白人”联合调解。
今年,艾某某承包了50亩地,在某种业公司销售处购买了12袋棉花种子进行播种。可临近采摘期,艾某某的棉花地里一个棉桃都没有。他认为自己买的是假种子,要求某种业公司给予赔偿。
某种业公司销售人员表示,村里共有20多户棉农购买了公司的种子,别人种植的棉花都丰收了,只能说明艾某某的种植方式不当。
艾某某不肯让步,坚持要对棉花种子进行鉴定。
“鉴定需要3个月,你有那个时间,不如把地重新翻种,还能挽回损失。”村里的“法律明白人”一边劝艾某某,一边给种业公司做工作。
伊帕尔古丽和阎岩则当场核算起艾某某的经济损失。
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某种业公司免除艾某某购买12袋棉花种子的费用,向其赠送3000元的玉米种子,并给予其5000元补偿金。
几天后,玉米种子全部种到艾某某的地里,村里的种植大户还多次上门指导,确保50亩地重获丰收。
“今年以来,托依堡人民法庭共解决矛盾纠纷395起,立案208件,开展法治宣讲38场次,受教育群众9000余人次,调解成功率稳中有升、万人成讼率逐步下降,实现了由碎片化治理向互补、联动的多元化治理转变,形成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沙雅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刘海春表示,善调善治促善变,如今在沙雅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蔚然成风。
责任编辑 荣雪颖
标签:
最新更新
- 艾尔肯·吐尼亚孜会见上合组织仲裁法律论坛嘉宾
- 艾尔肯·吐尼亚孜调研天山实验室及怀柔实验室新疆基地(新疆研究院)建设运行情况
- 上海合作组织政党论坛举办两场平行分论坛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 上海合作组织政党论坛高级别中外嘉宾参加集体会见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