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余名新任人民监督员上岗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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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在自治区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暨初任培训会议现场,人民监督员宣誓就任。 自治区司法厅提供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首席记者 张蕾)11月10日,自治区司法厅联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自治区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暨初任培训会议,主会场和各地分会场同步向新选任的600余名自治区级和地州市级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
会上,相关负责人宣读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关于选任139名自治区级人民监督员的决定》。接着,人民监督员进行就任宣誓。随后,新选任人民监督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相关业务专家讲解了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人民监督员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所在辖区居民中选任,每届任期5年。2019年以来,全疆检察机关共组织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1426件次。
自治区司法厅及时依法开展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于2021年6月25日依法选任了139名自治区级人民监督员,各地(州、市)同步换届选任470名人民监督员。与上一届相比,本届人民监督员数量增加近1倍,呈现出性别比例适中、学历层次高、专业性强、成分多元的特点。
会议强调,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离不开人民监督员,要有序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办案活动全部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确保实现“检察业务、监督方式、三级检察院”三个全覆盖,督促检察机关依法履职、规范办案,提升办案质效,为做实做好做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供外部助力,达到法律监督工作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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