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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优势互补 “三大平台”深度融合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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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新闻发布会现场。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讯(首席记者 张蕾报道)10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借助实体平台的深度服务、热线平台的方便快捷和网络平台的全时空优势,新疆公共法律服务已形成线上线下优势互补的服务、监管和保障格局。
  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艾尼瓦尔·斯依提介绍,
新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保障民生,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搭建法律服务平台,完善便民服务设施,目前已初步建成党委领导、行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管理体制和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新疆各地因地制宜,依托法律援助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村(居)委员会等场地资源,健全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部分地(州、市)、县(市、区)依托便民警务站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基本实现
公共法律服务县、乡、村全覆盖。
  各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着力打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业务集中进驻的综合性、一站式服务窗口。部分县(市、区)邀请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形成法律咨询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诉前调解等闭环式法律服务。
  与此同时,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优势发挥明显。“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不断加强,“12348”新疆法网、新疆司法厅门户网的内容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功能进一步强化。统筹12348热线在地(州、市)、县(市、区)热线座席分布,推行热线座席进驻实体平台,提供就近便利服务。12348新疆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新疆法网及“新疆掌上12348”微信服务号形成一体化服务,驻场法律服务人员在线解答问题,提升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和田地区、昌吉州、巴州、阿勒泰地区、博州等地(州、市)积极推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在有条件的实体平台配备可视电话、自助式查询机、法律服务机器人等软硬件设施设备,以信息技术推动法律服务模式创新和服务质效。
  新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新疆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加快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的深度融合。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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