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近3年审结金融商事案件超3万件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古雪丽 陈建红 发布时间:2021-09-23
A+ | a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18-2020年度全区法院金融商事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梳理全疆法院2018年至2020年度金融商事案件基本情况,总结经验,提出建议。
近年来,新疆法院发挥司法裁判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引导和价值引领作用,为维护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报告》显示,2018年至2020年,新疆法院审结一审金融商事案件33952件,审结二审金融商事案件2283件。2018年新疆法院受案数量排名前5位的一审金融商事案件类型分别是借款合同类纠纷(不含民间借贷)、追偿权纠纷、保险类纠纷、保证合同纠纷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2019年和2020年借款合同类纠纷(不含民间借贷)、追偿权纠纷稳居受案数量前2位,银行卡类纠纷位列第3位,第4位、第5位分别为保险类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这些案件主要特点是:传统金融纠纷所占比例较大,新类型金融案件较少;保险类纠纷、票据类纠纷案件上诉率较高;金融商事案件一审调撤率较高,二审调撤率较低;部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被告人数众多、分布地域广泛,送达难、审理周期长;大部分金融借款案件设有担保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近3年受理的金融商事案件也反映出金融机构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贷前资信审查不严格、放贷后履行监管义务不到位、担保不规范、保险公司未充分履行提示说明义务、信用卡违约现象突出、诉讼文书送达难、诉讼能力不强等。
对此,自治区高级法院向金融机构提出健全完善风控机制、全面提升诉讼能力、采取综合措施,遏制信用卡高违约现象、规范保险条款说明及保单交付的服务流程、进一步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等建议。同时,建议金融机构妥善处理自身发展与实体经济之间的互动关系,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理性对待借款企业被其他贷款人提起诉讼的情况,对于暂时出现流动性困难但具有市场前景的企业,金融机构应准确评估企业经营风险,审慎抽贷,以免加剧企业困境。
责任编辑 杨蕊
标签:
最新更新
- 艾尔肯·吐尼亚孜会见上合组织仲裁法律论坛嘉宾
- 艾尔肯·吐尼亚孜调研天山实验室及怀柔实验室新疆基地(新疆研究院)建设运行情况
- 上海合作组织政党论坛举办两场平行分论坛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 上海合作组织政党论坛高级别中外嘉宾参加集体会见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