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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艳:14年调解纠纷1700余件

分类:新疆   来源:   作者:房佳伟 王健   发布时间: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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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胡艳(右)引导一起矛盾纠纷当事人填写调解资料。 (受访者提供)


  “感谢人民调解员的付出,没想到只用了一天,我们就拿到了拖欠半个多月的工资。”8月25日,5名农民工代表带着一面锦旗到兵团第六师102团司法所,感谢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员胡艳帮他们讨回了工资。

  胡艳扎根基层14年,主持或参与调解案件1700余起,让4600余名当事人感受到了公平正义。胡艳先后荣获“兵团模范人民调解员”、兵团“三八”红旗手等称号。去年,她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2019年6月17日,102团八连4名职工找到胡艳,说他们种植的棉花被相邻的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白杨河乡梧桐村居民养殖的骆驼啃食,受损严重。

  “此事涉及兵地关系,若不妥善处理,可能会引发更大纠纷。”胡艳一面安抚受损职工的情绪,一面与八连党支部书记、连长及受损职工代表一起到梧桐村,与村委会相关负责人面对面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梧桐村2名村民将4000元赔偿款送到八连,并向受损职工道歉,保证今后将依法依规放牧。

  为快速成为“调解能手”,胡艳利用休息时间钻研法律知识,吃透调解程序,学习调解技巧。她说,“人民调解工作是定分止争、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只要以理服人,再复杂的纠纷也可以处理得明明白白。”

  2014年,由2名人民调解员、1名书记员、1辆面包车组成的“流动调解室”成立,旨在随时发现问题、就地解决问题。

  2018年1月19日,胡艳看到一群人聚集在某公司门口,经询问得知,他们于2015年至2016年在当地一建筑公司打工,该公司支付部分工资后,剩余200万余元迟迟不予结清。此后的一个月,胡艳抓住“发包方建筑公司未与承包人算清工程量,未支付工程款,造成承包人无法付清工人工资”这一关键问题,召集发包方、承包人、工人三方共同计算工程款和工人工资,最终说服建筑公司结清工人工资。

  在“流动调解室”的基础上,胡艳根据102团矛盾纠纷类型特点,与该团社保所联合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与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梧桐人民法庭建立诉前调解工作室,并在团党委支持下,积极打造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前调解等为一体的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14年来,每次接到群众打来的求助电话,胡艳都会第一时间介入。102团的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建筑工地都留下了她的身影,“作为人民调解战线上的共产党员,必须时刻坚守司法工作者的底线,为职工群众安居乐业出一份力。”胡艳说。


责任编辑 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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