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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院全面加强少年审判工作 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大格局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 古雪丽   发布时间: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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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 设立少年法庭、开展“圆桌审判”……6月1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闻通气会,介绍了近年来全疆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新疆法院多措并举,加强少年法庭建设。今年,自治区高院制定《少年审判工作要点及任务措施》,为全区法院一体推进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强力推进少年审判专业化发展。

  截至目前,全疆共有4个单独建制的少年法庭,41个通过在审判业务部门、人民法庭加挂牌子方式设置的少年法庭,130个少年审判团队及合议庭。同时,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法院、天山区法院,喀什地区疏附县法院开展少年审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为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大格局积累经验。

  2019年以来,全疆法院受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数量呈总体下降态势。在刑事案件审理中,全疆法院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并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形成多种机制,通过积极开展“圆桌审判”,落实庭前社会调查制度,发挥庭审教育感化作用,坚持庭后帮教与庭前、庭审教育工作有效衔接等,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

  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特殊保护方面,全疆法院共指定法律援助1182次,受援人数达1326人;提供司法救助173次,金额达175万余元;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12份。

  2018年以来,全疆法院共受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10077件,案件类型较集中,主要案由为抚养费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结案方式多以调解、撤诉为主,共占结案总数的62.5%。

  据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后,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适用情形将更为广泛,对公正高效审理和法官的能力素质提出更高要求。为此,新疆法院将加强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建设,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的审判方式。同时,在少年审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基础上,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司法机关负责、各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格局,营造全社会保护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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