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落地公安部11项交管“放管服”新举措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朱涛 发布时间:2020-10-29
A+ | a10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为最大限度减轻群众和企业办事负担,惠民利企、赋能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优化营商环境,10月22日,公安部推出“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三个方面12项新措施,除不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这一项外,我区公安交管部门将于11月20日落地其余11项。
推行“异地通办”3项新措施
●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
●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
深化“网上服务”3项新措施
●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
●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
●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推进“简政放权”5项新措施
●扩大私家车免检范围、优化检验周期
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
●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
取消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
●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
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的年龄下限由26周岁、24周岁降低至22周岁,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上限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同时,缩短增驾时间间隔。
●扩大驾驶人体检医疗机构范围
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体检医疗机构由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扩大到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
●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
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C2)以上的人员,可以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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