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疆法制报 > > 新疆 正文

推进《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立法工作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张蕾   发布时间:2020-10-19

A+  |  a

我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推进《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立法工作


  10月14日,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召开《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统战部,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团委、新疆律师协会等17个部门(单位)以及群团组织、行业协会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法工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到会指导工作。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周志豪介绍了《条例(草案)》的起草、审修情况和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的目的。起草《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面依法治疆的重要法治保障。自治区司法厅作为起草、审查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进行了实地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召开了厅预审会和专家论证会。在吸收各地各单位意见建议,结合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的基础上,反复修改十余稿后,形成了《条例(草案)》。制定出台《条例》,既是对我区以往普法工作经验的全面总结,也为今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明确了权利义务、职责和保障。

  会上,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对《条例(草案)》的起草情况作了说明,立法二处对《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作了介绍。与会人员针对《条例(草案)》有关条文的法律依据、政策规定、专业术语等方面内容提出了十余条意见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法制处和法工委社会立法处负责人分别对《条例(草案)》的具体修改内容、提交审议时机以及其他问题提出了工作意见建议,对下一步《条例(草案)》的审修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

  会后,自治区司法厅将对各部门(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消化吸收,本着应采尽采的原则,做好《条例(草案)》修改完善,进一步加快《条例》立法进度,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责任编辑 郑旭磊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