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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出台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奖励办法

最高可奖5000元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 陈泽华 朱祥明   发布时间: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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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2日,记者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该州对举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线索给予最高5000元的奖励,采取微信红包点对点进行奖励。

      为提高广大群众发现、识别、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能力,形成“全民参与、共同防范”的良好氛围,日前,巴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台群众举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线索微信红包奖励办法。

       群众举报的主要内容为:涉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的电话号码、QQ、微信、短信、非法网址、非法平台、银行账号、第三方支付账号、支付二维码、语音通话记录、视频聊天记录等相关信息。群众可通过拨打巴州公安局反诈中心电话0996—2063661进行举报。

      举报信息经核查确系涉案违法信息后,电话号码、QQ、微信、短信按每条30元进行奖励;非法网址、非法平台、银行账号、第三方支付账号、支付二维码按每条50元进行奖励;语音通话记录、视频聊天按每条100元进行奖励。

      举报重大信息直接破获案件的,一次性奖励500元;破获10万元以上案件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破获50万元以上案件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

      此外,由于诈骗分子在一定时间内会针对多名不特定侵害目标实施诈骗,为调动群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公安机关对多名群众举报同一信息的,只奖励首次举报者。同时建立奖励积分制,对达到一定积分的举报者,也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警方对举报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者及其亲属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者的,将依法严惩。此外,对捏造虚假信息的,经核实后予以批评教育,对恶意举报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 杨蕊 蒲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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