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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庭审让当事人点赞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张卫玲 赵丽丽 张振兴   发布时间: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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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1日,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案,双方当事人均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加诉讼,庭审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同步直播。

   “在这个特殊时期,法官用这种方式让案件如期开庭,我们非常感谢他们。”庭审结束后,被上诉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某说。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持被告出具的借条,以被告未按时偿还借款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本息。被告对借条无异议,但认为借款汇入的是某公司账户,他本人并未收到借款,其作为该公司业务员,只是代公司出具了借条。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至昌吉州中级法院。

      昌吉州中级法院受理此案后,定于7月21日开庭审理。因该案有典型的教育意义,案件主审法官计划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全程直播。但突发疫情,当事人又在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这怎么办呢?

      就在法官一筹莫展之际,传来一个好消息:昌吉州中级法院互联网法庭建设完成,可实现互联网庭审同步直播。

      当日11时,在该院互联网法庭,合议庭成员依次就坐,互联网庭审系统启动,本案当事人在家利用手机,通过下载互联网庭审APP参加庭审。      

      整个庭审过程声音清晰,网络流畅,开庭画面与声音同步传输,整个庭审全部环节用时1个小时。最后,各方诉讼参与人借助系统电子签名技术,完成了对庭审笔录的核对及签章。本次庭审录音录像同步录入了该院内网办案系统,全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

      据悉,今后,昌吉州中级法院将继续创新举措,选择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治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通过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的形式,将庭审过程“原汁原味”地呈现给社会,使人们足不出户就能旁听案件庭审,感受庭审现场。





责任编辑 杨蕊 桂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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