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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级法院八条措施依法保障旅游业健康发展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古雪丽   发布时间: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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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出台八条措施,通过便捷司法服务新模式,全面促进和保障新疆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八条措施包括:便捷高效受理纠纷、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提高案件审判效率、营造旅游消费安全法治环境、多措并举化解纠纷、主动提出司法建议、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加强宣传引导。

  全区各级法院将在重点景区的游客服务中心设置宣传标牌,推广宣传新疆移动微法院。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旅游纠纷案件,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并在重点景区基层人民法院至少设立一个旅游纠纷速裁团队,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标准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措施明确要求,新疆所有5A级景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要设立旅游维权合议庭,对客流量持续较大、旅游纠纷发生较频繁的景区,根据需要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在“小长假”“旅游黄金周”等旅游旺季,4A级以上景区至少设立一个旅游巡回法庭,安排法官全天候值班,建立“110”司法服务新模式。

  措施强调,全区各级法院要依法严惩侵犯旅游者人身权及财产权的行为,对构成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犯罪分子,坚决快审重判。





责任编辑   杨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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