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在18个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日报 作者:杨舒涵 发布时间:2020-05-17
A+ | a记者5月15日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获悉:近日,《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实施。全区将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运输等18个重点领域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今年5月前为动员部署阶段,5月到12月为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全年为重点推动阶段,2022年为完善提升阶段。
《方案》明确,要从18个重点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分别是: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城市轨道交通、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文化旅游、特种设备、电力、体育高危项目等。
到2022年底,我区力争切实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事故总量和一般事故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杜绝,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责任编辑 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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