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疆法制报 > > 新疆 正文

一起纠纷在新疆移动微法院的“12”小时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陈娟娟   发布时间:2020-03-01

A+  |  a

    “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打电话给法院,没想到我的案件通过新疆微法院仅用了12小时就圆满解决了,法院办事效率太高了!”2月29日,乌鲁木齐市民周某深深感慨。
      2月27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借力新疆移动微法院,“无接触式”成功调解周某和王某的合同纠纷案件。
      2月27日10时6分,沙区法院立案庭接到周某的电话,询问如何在线立案。 立案庭法官通过微信指导周某在新疆微法院在线立案。
      10时37分,经立案庭审查通过,周某诉王某合同纠纷案件在线立案成功。
     14时20分,承办法官通过新疆微法院“文书送达”功能,在线向原告周某送达了案件受理通知书等材料,18时29分,在线向被告王某送达了应诉通知书等材料。
     20时55分,经承办法官通知,原告周某与被告王某进入新疆微法院“掌上法庭”,21时38分,承办法官主持开庭,王某对周某在线提交的证据予以认可,并当庭表示,同意返还款项。
      21时49分,承办法官在“掌上法庭”在线主持调解,周某当庭表示同意给王某3月的还款期限。
      22时13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通过新疆微法院“案件调解”功能,在线签字确认。
      这起纠纷,从法院接到当事人的电话到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总用时12小时07分。
      线上立案、线上调解、线上审理……特殊时期,沙区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和暂停现场信访接待,但是法院线上工作不停歇。
      该案承办法官沙区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庭长肖振亮表示,借力“新疆移动微法院”,实现案件从立案、电子送达、掌上证据交换,到在线调解直至执行全流程在线流转和诉讼服务网上办理,不仅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在疫情防控期间,给予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人身健康安全的双重保障。
      自今年2月3日以来,沙区法院网上立案12件,进行互联网庭审13件,接听12368电话咨询121人次,电子送达822次,电话微信接访12件,通过“移动微法院”等平台,在非常时期为当事人提供了灵活、便利、高效的诉讼服务,架起了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沟通桥梁。







责任编辑  杨蕊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