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司法局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李续群 姜天新 陈玉海 发布时间:2020-02-16
A+ | a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伊犁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州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自治区依法治疆办《关于深入做好疫情防控法律宣传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部署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这场阻击战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月5日,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州司法局发出工作提示,印发全国普法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法律宣传23问》,转发《自治区司法厅关于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的通告》,召开县(市)司法局视频调度会,强化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的工作格局。
伊犁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要求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发动各普法执法单位结合实际,围绕“防、控、治、保、稳”和“四个不发生”目标,坚持执法与普法协调联动,抓好本部门的宣传活动和行政执法工作,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为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引导作用,伊犁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伊犁州司法局结合查处的案例,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解读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编辑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0篇上报自治区依法治疆办,并选择优秀案例在伊犁普法微信公众号刊登,目前已发布3篇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提醒群众“不主动报告行程,隐瞒症状,拒不配合防控部门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这种行为不仅会受到社会的道德谴责,更严重的是涉嫌犯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 杨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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