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量“超负荷”,员工“干不完”怎么办?
分类:说法拉理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07
A+ | a用人单位对工作量的安排拥有较强的支配权,但工作量大小的评判相对主观,增加工作量具有隐蔽性和合理性,劳动者往往难以对工作量的大小进行量化和举证。部分用人单位以“增加工作量+不服从工作安排”方式,让某些员工陷入干又干不完、不干又违纪的两难困境。
干又干不完,不干又违纪
2022年5月,张勤入职辽宁省沈阳市一家科技公司从事平面设计工作。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是一周设计大约150张图。去年8月开始,公司突然增加他的工作量,要求一周完成250多张。张勤一周至少加班3次,才勉强完成200张。2024年9月2日,张勤在收到月工作量后,表示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完成任务,拒绝不合理的工作量。9月3日,张勤被移出工作群,单位向他发出辞退书面通知且无任何补偿。
“就算天天加班也干不完,不干就是失职、违反规章制度。”张勤说。
他将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勤已经加班努力完成公司布置的工作任务仍难完成,显然这种工作量不合理,单位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025年1月17日,法院判决公司向张勤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2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也就是说,因员工完不成工作量就立即辞退不合法,应在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的情况下才能辞退。”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研究会法律专家孟宇平说。
工作是否超量如何认定?
现实中,为了避免工作超量认定争议,用人单位会制定工作定额标准。然而,部分用人单位并未制定相关标准,致使工作量大小的评判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作为员工往往难以对工作量的大小进行量化和举证。因此,企业因为员工未完成工作将其开除,这在法律上是否合理存在争议。
孟宇平表示,法庭上,只有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劳动者非常明显的消极怠工证据,才能以此为由将其辞退。
安排过多工作任务,员工该怎么办
“企业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实现预期目标。然而,企业应当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不能通过不合理或过于苛刻的条款来限制员工的权利。”孟宇平建议,企业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任务要求和标准,确保双方对任务的理解一致。
“员工未完成工作而被开除的情况是复杂的,涉及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工作性质和企业处理方式等多方面因素。为了避免出现纠纷和争议,企业和员工应首先在合同中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间,并遵守相关规定。”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王金海说。
王金海表示,用人单位安排过多工作任务,员工不能在正常时间内完成,需要在工作时间之外加班完成的,属于变相安排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
他建议,作为员工,在面对公司安排无法完成的任务时,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任务安排邮件、工作记录等,以便在后续维权过程中使用。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合法途径协商解决。对于员工来说,即使面临被解雇的风险,也应积极寻求法律援助,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2月6日《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 王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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