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纠纷促和谐 共建美好创安宁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黄传承 发布时间:2024-09-10
A+ | a新疆法制报网讯 9月3日,哈某急匆匆地赶到青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法官,你给我评评理,我的牛买了保险,现在牛死了,为什么保险公司不给我赔偿,难道说我的保险白买了吗?”哈某说道。
“你先别着急,有什么事情慢慢说,法院就是解决问题的地方”,随后青河县人民法院沈剑法官倾听了哈某的诉求,了解案件经过,及时与哈某投保的某保险公司取得联系。通过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沟通,并非是保险公司拒不赔偿,而是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需要流程审批,而哈某认为在牛死亡后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理赔,导致哈某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产生矛盾。
承办法官秉持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各项诉求后,因案件事实清楚,双方均予以认可,便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该纠纷得以化解。
责任编辑 王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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