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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促和谐 化解矛盾暖人心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治报   作者: 通讯员 徐飞   发布时间: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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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法治报网讯 近日,和田县人民法院巴格其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促使当事人当场给付,切实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诉前,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2023年10月,阿某给艾某处运输沙石料,双方约定运输沙石料费用1.9万元,并签订了运输合同,在阿某完成艾某需要的沙石料时,因阿某运输砂石料有误差,加之艾某资金周转紧张,便找各种借口拒绝支付。经阿某多次向艾某催要运输款未果后,于2024年8月7日诉至巴格其人民法庭。

巴格其人民法庭收到案件后,办案法官认真了解案件具体情况,考虑到涉案金额小、事实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比较明确、法律关系基本清楚,并通过电话方式告知双方当事人诉前调解方便快捷,耗时较短等优点。法官在征得双方的同意,便约至法庭进行调解。为了更好地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法官本着“法为上、情为先、理为重、和为贵”的办案思路,耐心细致地进行沟通和疏导工作,最终,在承办法官的细致的释法说理下,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一致同意达成调解协议。艾某当场一次性支付阿某运输款1.7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至此,该案诉前成功调解,不仅及时化解了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而且为当事人减少了诉累,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彰显了巴格其人民法庭情系于民、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

责任编辑 闫梦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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