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人民法院:依法拘传促履行 强制威慑护公正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通讯员 哈勒木拉提·马合鲁普 发布时间:2024-08-27
A+ | a8月20日,青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拘传被执行人2名,当场自动履行案款1.1万元。
其中一起因被执行人吾某未履行裁判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布某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吾某,吾某均拒绝接听电话,后又经两次传唤,吾某既不到庭也不联系法官说明原因。
为维护法律权威,本院执行局决定对吾某进行拘传。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被执行人吾某说出自己经济困难,但是案外人切某欠他劳务费5000元。为了案件顺利执行,同时化解切某和吾某之间的债务纠纷,执行法官联系切某,告知其事实情况并释法说理,切某当即通过微信转账结清吾某的5000元劳务费,吾某也付清了全部案款,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执行工作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青河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用足用好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依法打击拒执行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马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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