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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司联合召开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大会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通讯员 阿布都热合曼·吐尔逊   发布时间: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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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法制报网讯 5月30日上午,叶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召开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大会。

  会上,叶城县司法局传达了《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社区矫正对象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被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期间矫正期满社区矫正执法适用的通知》。叶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阿布都热合曼·吐尔逊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关于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法律规定,重申了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矫正期间应当遵循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考核奖惩规定,并以“拒绝酒驾”、“预防电信诈骗”、“谨防网络赌博”等方面向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律宣传,警示社区矫正对象切勿再碰法律红线,提醒社区矫正对象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信息,务必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好好改造自己,早日回归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中。

  此次警示教育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有效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纪律意识,为进一步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着力提高社区矫正教育质量,提升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严防社区矫正对象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 李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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