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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食品药品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分类:检察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周妤羲 殷真聪   发布时间: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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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制报网讯 1月21日,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时发现,县内某特产玉石店销售的“雪菊”“黑枸杞”产品自制标签上虚假宣称具有多种疾病预防和治疗功效,如“雪菊”被宣传为能降血脂、降血压、降血糖等,“黑枸杞”被宣传为能补肾益精、养肝明目等。这种虚假宣传属于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可能对消费者身体健康和食品药品安全造成危害,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这一情况,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该特产玉石店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处理,并加强对辖区食品药品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下一步,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紧盯食品药品生产、销售、宣传等环节的安全问题,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责任编辑 王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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