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食品药品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分类:检察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周妤羲 殷真聪 发布时间:2025-01-26
A+ | a新疆法制报网讯 1月21日,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时发现,县内某特产玉石店销售的“雪菊”“黑枸杞”产品自制标签上虚假宣称具有多种疾病预防和治疗功效,如“雪菊”被宣传为能降血脂、降血压、降血糖等,“黑枸杞”被宣传为能补肾益精、养肝明目等。这种虚假宣传属于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可能对消费者身体健康和食品药品安全造成危害,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这一情况,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该特产玉石店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处理,并加强对辖区食品药品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下一步,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紧盯食品药品生产、销售、宣传等环节的安全问题,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责任编辑 王昱涵
标签:
最新更新
- 新春走基层丨不让纠纷“过年关”
- 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 托起群众稳稳的安全感——吐鲁番市政法系统学习贯彻落实新疆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 排除隐患 主动预警 广泛宣传 新疆公安交管部门护您平安出行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
- 2025新疆两会学习资料电子书上线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