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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N”模式助推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

分类:检察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记者 周妤羲 通讯员 麦丽亚·艾克热木   发布时间: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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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制报网讯 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在“守正先锋·伽检蓝 ”党建品牌创建思路下,以“党建+N”深度融合模式为引领,不断助推党建和检察业务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构建“党建+政治引领”模式

该院始终把讲政治摆在检察工作的第一位,落实到检察办案各个环节。坚持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将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汇报、同推进,把党的建设融汇于具体检察业务中。

构建“党建+公益诉讼”模式

该院坚持在“党建+公益诉讼”融合上做好文章,推动党建工作和公益诉讼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上半年来,全面推进“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聚焦生态保护,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理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件,制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检察建议7份,磋商6份,清理垃圾78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现实关切,做好食品安全这个大“民生”,办理食品虚假宣传、卫生不达标等案件11件,制发食品安全领域检察建议2份 ,磋商9份。

构建“党建+检护民生”模式

该院为进一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农民工保护力度,为农民工讨薪“撑腰”,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1件,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27万余元。秉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的新发展理念,结合地方产业特色,以护航“地理标志”为依托,借“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东风,持续助力地方新质生产力的蓬勃发展。

构建“党建+司法救助”模式

伽师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在为民司法上当好表率,切实解决申请人的急难愁盼问题,秉承“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司法理念,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今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2件,救助53人,发放救助金39.7万余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

构建“党建+未检”模式

充分发挥未检工作“党员志愿者”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服务活动。由检察官兼任多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引导、帮助同学们“系好人生第一粒纽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坚强法治屏障。上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未成年人案件7件12人,前往各学校开展宣讲7次,受众人数4000余人。开展“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各单位、师生代表共40余人参加。

构建“党建+为民服务”模式

该院坚持党建赋能,积极与辖区北京路社区开展结对共建活动,通过签署共建协议、召开党建联席会议,在“组织共建、理论共学、服务共推”三方面持续发力,强化互联互动,不断探索“检社共治”新思路、新实践、新举措,丰富拓展党建工作的内涵和外延。积极开展“为民服务”活动,检察人员到社区“双报到”,开展结对帮扶、精准普法宣传、乡村振兴、爱国卫生等志愿活动10余次。

本固而基实,根深方可叶茂。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实践探索,是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体现。(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周妤羲 通讯员 麦丽亚·艾克热木)

责任编辑 李冰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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