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村村都有“法治小院”
分类:新疆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作者:张蕾 郑屹 发布时间:2024-11-19
A+ | a在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亚维勒克村,“法治小院”是村民们最爱去的地方。
“引导老百姓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做‘法律明白人’。”这是亚维勒克村党支部书记艾来提·威力带领村民们创立“法治小院”的初衷。
“前面就是我们的‘法治小院’。”11月7日,走在亚维勒克村的乡间道路上,顺着艾来提的手指方向看去,一个农家小院映入记者的眼帘。
“快到屋里坐!”一位精神抖擞的老人热情地迎出来。
这位67岁的老党员——热孜瓦尼古丽·买丁正是小院的主人。得知村里要建一个“法治小院”,作为村里的“法律明白人”,她热心提供场地,无偿支持村里的法治文化建设。
村里投入资金对小院进行微改造:堆放农具的小屋成了法治书屋,小院围墙成了法治文化墙,宽敞的院落成了“法治讲堂”。
“阿某与古某恋爱两年多,准备谈婚论嫁。古某父母见阿某家庭条件好,便向阿某提出50万元彩礼费。阿某当场要和古某分手。那么,古某父母索要天价彩礼违法吗?”当日,在小院的“法治讲堂”上,热孜瓦尼古丽给前来听课的村民以案说法。
“我身边就发生过这样的情况”“村里就有两个孩子因为彩礼闹掰了”……课堂上,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讨论起来。
热孜瓦尼古丽拿出法治宣讲小册子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现在都讲究喜事新办,只要小两口的日子过得幸福美满,比什么都强吧?”热孜瓦尼古丽劝导村民们移风易俗,拒绝“天价彩礼”。
在阿图什市,村村都有像亚维勒克村这样的“法治小院”。小院的负责人都是本地人,具有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法治小院”是村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的活动场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打造了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新样板”。
10月底的一天,阿湖乡托万买里村村民艾某和玉某你争我吵,一路来到村里的“法治小院”,找“法律明白人”司马依力·哈斯木主持公道。
经了解,艾某和玉某是邻居,两家人因化粪池产生纠纷。艾某称玉某将自家化粪池的盖子打开后,气味恶臭无比影响其一家人的生活。玉某称如果不打开化粪池的盖子,臭味就会飘到自己家里。
听到这,司马依力说:“我知道了,这事好办,我马上就能给你们解决。”
65岁的司马依力是村里的老党员,他曾在担任村干部时专管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听到两人纠纷的焦点后,司马依力判断,化粪池反味是因为防臭阀坏了。于是,司马依力买好防臭阀后到玉某家帮其安装好,很快,臭味消失了。
除了“法律明白人”坐镇“法治小院”,基层普法宣传志愿者、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律顾问也会采取定期“坐诊”、按需“出诊”的方式,到“法治小院”开展法治讲座、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法律咨询等工作。
松他克镇阿孜汗村是全国4A级旅游景区。该村以“仙果新乡村 幸福阿孜汗”为主题,按照“一户一设计、一户一特色”的理念,有计划、分步骤地对整个区域开展综合环境提升及特色风貌改造。
“在改造过程中,‘法治小院’发挥巨大作用,让法治贯穿全过程。”阿孜汗村党支部书记陈勇威说。
10月初,阿孜汗村决定拆迁博古孜河沿岸的39户村民房屋。消息一出,村民们议论纷纷。该村“法律明白人”买买江·玉素甫将涉及拆迁的村民代表请至自家“法治小院”,并邀请了松他克镇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帕孜丽亚·艾尔肯为村民们进行政策解读和普法。
现场,帕孜丽亚给村民们讲解拆迁的法律规定,并就村民们提出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及搬迁费等问题进行解答。帕孜丽亚以法释理,村民们的疑惑渐渐消散,对拆迁的话题也不再抵触。目前,已有十几户村民同意签订拆迁协议。
陈勇威感慨地说:“以前,村里一年仅矛盾纠纷就要调解几十起,自从有了‘法治小院’,现在连口角都少了……”
如今,在阿图什市,一个个“法治小院”释放出基层治理“大能量”,成为宣传政策法规的“广播站”、反映社情民意的“直通车”、化解基层矛盾的“终点站”。
责任编辑 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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