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消保委发布暑期研学消费提示
分类:新疆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作者:记者 龚彦晨 发布时间:2024-07-04
A+ | a7月2日,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研学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暑期研学服务时谨慎消费,防止个人权益受到侵害。
近年来,研学旅行呈现出如火如荼的发展态势,但其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一些市场乱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比如经营者缺乏相应资质、强制收集与使用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以及影像资料与宣传内容及实际行程不符、退改产品收取高额违约金等问题,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自治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市场上研学旅行的组织机构主体多样,包括旅行社、教育培训机构等,消费者应选择具有相关行业资质的机构,如选择旅行社,应注重查看其是否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如选择教育培训机构,应注重查看其是否具有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尽量通过正规渠道选择口碑好、规模大的研学机构,不要轻易点击来路不明的链接从而泄露个人隐私信息。
研学旅行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质价不符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反映研学机构在合同设计、履行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况,因此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擦亮双眼,重点关注与自身权益相关的重要条款,如日程线路安排、项目费用、违约责任等,面对霸王条款要及时与商家协商修改,不轻易相信口头承诺。
研学旅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孩子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但其只能作为日常教学的辅助手段。家长要正视研学作用,根据自身情况量力而行,不要盲从跟风,理性适度消费。同时要尊重孩子意愿,选择适合孩子的研学活动。
消费者要妥善保存书面合同、发票收据、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出现消费纠纷时积极与商家协商沟通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或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投诉。
责任编辑 荣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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