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交警快速抓获交通肇事逃逸者
分类:公安交通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李进福 通讯员 刘华唯 发布时间:2018-07-01
A+ | a新疆法制报网讯 6月24日凌晨1时21分许,博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博乐市公安局110指令称:在博乐市青镇加油站以西500米处,一辆小型车辆与行人相撞,肇事车辆逃逸,有人受伤。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勘查。经120医务工作人员确认,伤者已无生命体征。民警立即将案情逐级上报,博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应急预案,并成立专案组侦破此案。
事故现场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对事故现场进行仔细取证,对周边群众进行调查询问,寻找目击证人;一路调取事发现场公路沿线监控视频进行排查。
肇事者已逃逸,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但民警深知,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最关键的是如何“快、细、准”地去发现案发现场留下的蛛丝马迹。
很快民警经过走访排查,有目击群众向民警提供了一辆红色新EXX0XX号牌的轿车,但是目击者并不十分确定。随后,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视频,终于发现了一辆红色轿车途经案发现场后向青镇方向驶去,而且该车号与群众提供的车号极为相似,该车具有重大嫌疑。
民警立即赶往青镇并在博乐市公安局小营盘派出所的协助下,在博乐市青镇西某某家的大门口处发现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新EXXQXX号牌红色小型轿车。
经民警比对,该车车头部损坏处与现场发现的遗留物相吻合,且该车号牌与目击证人提供的号牌仅有一字之差,且都为红色小型轿车。
目标确定!民警迅速前往该车驾驶人西某某家将其抓获,西某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西某某交待,6月24日凌晨1时9分,西某某驾驶新EXXQXX号小型轿车沿博乐市S304线由东向西行驶至3公里加850米处时,将坐卧在道路北侧行车道内的行人阿某某碰撞后驾驶车辆逃逸,造成阿某某当场死亡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6月24日凌晨3时,该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西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 艾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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