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有了随身“百宝箱”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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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8日,干警利用执行执法箱办案。 艾斯玛·阿巴拜克热 摄

  本报巴楚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艾斯玛·阿巴拜克热)3月18日,在巴楚县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将一只看似普通的箱子放置在车辆引擎盖上,打开后,便携打印机、扫描仪、笔记本电脑、高清摄像设备一应俱全。几分钟后,一份加盖电子签章的法律文书在现场完成制作并送达当事人手中。

  这标志着巴楚县人民法院移动执行执法箱正式投入使用,执行工作迈入“移动微办公室”时代。

  法院执行工作面临节点多、流动性强、管理难等挑战。过去,干警外出办案时常因文书携带不全、信息查询不便、现场取证困难而掣肘,与后方指挥中心的联动也存在滞后现象。为破解这一痛点,巴楚县法院立足实战应用导向,为执行干警配备了集办案、取证、办公于一体的移动执行执法箱。

  执法箱不仅是电子硬件的简单集成,还接入了法院的执行办案系统。干警奔赴执行现场,如同携带一个微缩版的执行指挥分中心,将办公室从机关大院延伸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

  在上述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中,执法箱发挥了关键作用。面对需要紧急扣押车辆的突发状况,办案人员就地开箱,现场制作并打印法律文书,同步完成信息录入与证据固定,整个过程规范、高效、透明,赢得申请执行人的认可。

  “以前外出执行,最怕材料没带齐,或者需要紧急查询财产线索,现在有了这个‘百宝箱’,我们在当事人家门口就能完成查询、送达、约谈、文书制作等工作。”该院一名执行干警感慨道。

  除了满足现场办案的便捷需求,该设备还强化执行过程的规范化管理。箱载设备具备全程录音录像功能,将执行干警的一言一行置于数据监督之下,倒逼执行行为更加文明规范,有效压缩了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的空间。

  巴楚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移动执行执法箱的投入使用,不仅是装备的升级,还是执行理念和模式的根本转变。它打破传统办公的地域限制,实现执行办案由“静”到“动”、指挥调度由“远”到“近”、执法过程由“暗”到“明”的转变。此举是执行指挥中心建成、“移动执行”APP应用之后,再次打通执行工作“最后一公里”的有力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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