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变课堂敲响酒驾警钟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25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徐梦婕)近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6起危险驾驶案。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检法两院以此次集中庭审为契机,联合开展庭审观摩活动,特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特警七支队30余名队员与部分群众走进法庭,“零距离”感受庭审全过程,接受法治教育。
庭审现场,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指控犯罪,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结合法律规定与司法解释逐一答辩,清晰阐明案件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充分展现了严谨规范的司法履职过程。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在法庭教育环节,检察官结合案情现场释法说理,提醒旁听人员,醉酒驾驶属于刑事犯罪,一旦触碰法律红线,将付出沉重代价,大家务必要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自觉抵制酒后驾车,做到警钟长鸣。
此次活动将法庭变为生动的“法治课堂”,把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直观的现实案例,让旁听人员直观感受到司法权威,深刻认清醉驾的法律后果,有效增强了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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