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恶意躲债被识破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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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且末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克然木江·库尔班)“这是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3月16日,在且末县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面对试图将车辆转让给案外公司的被执行人吾某,承办法官识破其伎俩,迅速采取强制措施,追回1.1万余元欠款。

  该案原告艾某被吾某拖欠案款1.1万余元,法院判决生效后,吾某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吾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

  艾某提供的线索显示,吾某长期驾驶一辆越野车,但该车辆登记在吾某亲戚名下。执行团队迅速出击,在吾某所住小区停车场附近发现该车辆并依法扣押。吾某被传唤至法院后,执行法官调查发现,吾某正在准备将该车辆转让给某公司。

  法官告知吾某,“借名登记”规避执行、转移资产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满足司法拘留条件。若吾某仍执迷不悟,法院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起初,吾某仅同意偿还部分欠款。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申请人权益,执行团队启动拒执罪移送程序,同步与艾某沟通协商,艾某表示支持法院强制执行,愿意承担相关费用。

  最终,吾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通知家属筹款,将1.1万元欠款全额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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