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通讯员 笛达尔 发布时间:2026-03-19
A+ | a近日,布尔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樊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该案由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严格依照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全程公开透明,充分保障被告人及辩护人诉讼权利。
公诉机关指控,樊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项目、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共计1444.92万元,其中444.92万元既遂,1000万元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实际取得,属犯罪未遂。
庭审中,法庭依法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控辩双方围绕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为强化警示教育,布尔津县委、县政府组织县四套班子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旁听庭审。通过“零距离”旁听,直观感受职务犯罪带来的严重危害,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和廉政洗礼。
旁听人员表示,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严守纪律规矩,恪守权力边界,切实把警示教育成果转化为廉洁从政的实际行动。
下一步,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庭审警示教育,以司法力量护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责任编辑 李冰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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