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疆法制报 > > 法院 正文

当庭调解当庭履行 高效司法护民生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通讯员 笛达尔   发布时间:2026-03-18

A+  |  a

近日,布尔津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停运损失赔偿纠纷。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当庭赔付3万元,某公司表示满意,纠纷实现一次性化解。

  此前,该公司一辆货车与被告郭某某车辆发生碰撞,致货车受损停运。经交警认定,郭某某负全责。因停运损失赔偿协商未果,该公司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情,考虑到停运损失直接影响企业经营,主动与双方沟通,耐心释明法律规定,引导理性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郭某某当庭赔付停运损失3万元。

  此次当庭调解、即时履行,既高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院践行司法为民、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务实举措。

责任编辑 李冰姿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