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大礼包”送进课堂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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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刘子煜为同学们讲解什么是学生欺凌。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单坤 摄
本报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赵中秋 李文超 侯檑 王璐)新学期伊始,乌鲁木齐市各校园迎来了一群特殊的“老师”——乌市公安局的民警们带着干货满满的“安全大礼包”,给同学们上“开学第一课”。
3月3日,在乌市第24小学的课堂上,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长江路街道派出所民警、法治副校长李刘子煜用同学们感兴趣的语言,揭开学生欺凌的“真面目”。“面对学生欺凌,要勇敢说‘不’,不围观、不参与,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随后,李刘子煜结合真实案例,详细讲解学生欺凌的危害与应对方法。
“今天听了警察叔叔的课,我才明白原来我们一些不经意的行为都可能触犯法律。今后我一定时刻提醒自己,努力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孩子。”一名学生在课后说。
同一天,乌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分局各派出所在辖区学校同步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新民路街道派出所民警在乌市第21中学用多媒体课件直观教学,引导学生们增强法治意识;苇湖梁街道派出所民警在乌市第87中学向学生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在新疆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派出所民警聚焦涉高校诈骗案例,拆解诈骗套路……“藏蓝身影”穿梭在校园里,将安全的种子播撒在学子心间。
在新疆医科大学附属子女学校,乌市公安局特警重大活动安保支队民警通过PPT展示及互动问答等方式,将交通安全、防拐骗等知识与心理健康疏导相结合,用贴近生活的案例,普及相关知识,并教育指导孩子们学会调节情绪、理性处理矛盾,时刻将安全放在第一位。
这一天,乌鲁木齐县公安局水西沟镇派出所的民警们也格外忙碌,他们分别走进水西沟中学、庙尔沟中学、小东沟小学和新闸滩幼儿园,根据不同年龄段孩子的认知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孩子们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
在乌市第146中学,乌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高新街街道派出所民警,面对同学们“遇到欺凌怎么办”的提问,耐心解答:“优先保证自身安全,然后及时向老师、家长和警察求助。”活动最后,民警还为假期表现优秀的学生颁发奖状,鼓励大家争做平安校园的守护者。
3月2日,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西湖街道派出所组织民警来到辖区幼儿园开展宣传活动。民警结合孩子们的心理特点,化身“故事大王”和“游戏达人”,通过展示卡通图片和做游戏,教孩子们认识身体的“秘密”,从而学会保护自己。
而在新疆实验小学的阶梯教室里,一堂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课将现场氛围不时推向高潮。乌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民警围绕步行、乘车、骑行三大场景,通过交通手势操学习、情景判断及方向盘大闯关等趣味游戏,带领400名同学学记交通规则。
活动后,民警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争做交通安全小使者,把文明交通理念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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