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违反“限高令”被司法拘留15日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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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李帅旗

  履行生效裁判是法定义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隐匿财产、逃避执行,不仅严重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还践踏了法律底线。近日,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

  2021年,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欧某与李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判令李某偿还欧某各项费用共计36544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面核查李某名下的财产信息,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欧某也未能提供李某的其他财产线索,法院依法将李某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5年10月,执行干警在定期核查时发现,近期,李某存在多次乘坐飞机的高消费记录,遂责令其主动到法院说明情况并履行义务。可李某拒接电话、隐匿行踪,拒不配合执行工作。

  执行干警果断启动公安协查机制,移送相关线索。在公安部门配合下,执行干警迅速锁定李某的活动轨迹,并将其依法控制。

  经查,为规避法院强制执行措施,李某用其他方式购买机票,隐匿一辆价值20万元的汽车和5万元现金。鉴于李某违反限制消费令、隐匿财产且规避执行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2025年12月,法院依法对李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决定。

  李某这才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表示愿意履行全部义务,并迅速筹集资金,将案款交付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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