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事故责任认定书时 司机露出酒驾破绽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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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库尔勒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严万海)发生追尾事故私了定损后,驾驶人前往公安交管部门领取责任认定书时,竟牵出隔夜酒后驾驶案。2月3日,库尔勒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依法对驾驶人赵某作出处罚。

  1月10日20时许,家住库尔勒市某小区的赵某与3位朋友聚餐时喝了酒。次日上午,自认酒已醒的赵某驾车送朋友前往机场。

  行至库尔勒市交通东路时,赵某因分心驾驶追尾前方车辆。自知理亏的赵某央求对方驾驶人不要报警,提出直接申请保险理赔并自愿承担全部责任。于是,双方驾车前往保险公司完成定损,之后又到库尔勒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快处快赔服务点领取《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不料,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与赵某交谈时,闻到其身上散发出酒味,当即报警。民警对赵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并带其至附近医院抽血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赵某除承担追尾事故全部责任外,还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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