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立法由量变迈向质变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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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左占磊)2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获悉,“十四五”时期,自治区司法厅推动政府立法实现从“数量扩张”到“品质精进”的跨越。

  5年来,自治区司法厅审修出台立法项目75部,审修废止40部,推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等一批标志性立法,新疆地方立法体系不断完善。

  自治区司法厅探索形成十大特色做法,创建“立法领航 立法匠心”党建品牌,推行“成熟一批、推进一批、储备一批”模式;以部门间审前联动确定清晰的立法工作标准,创新“专班式推进、驻在式起草”调研法,找准地方立法补充细化上位法的空间;用法治方式巩固兵地融合发展成果,出台矿产资源勘查等两部立法,填补小切口立法空白;推动自治区数据条例出台,填补自治区新兴领域立法空白。

  通过预审平台、基层座谈、线上问卷等多元渠道,广泛吸纳群众、企业、专家意见。在农田地膜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等立法中,深入田间地头、企业一线调研,让每一项制度都贴合民心、回应民需。

  实施精准化培训,建强疆内外专家智库,强化科技赋能;健全立法后评估机制,推动“重制定”向“制定与实施并重”转变,建立全流程档案,实现全程可追溯,为新疆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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