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年夜饭遭遇“霸王条款”、旅游时酒店毁约涨价…… 这份春节“法律指南”请收好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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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昱涵 绘
新春佳节,是阖家团圆的温馨时刻,也是出行游乐、亲友欢聚的美好时光。但热闹背后,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在此,小编特别梳理了法律风险防范指南,希望能让大家在享受春节假期的同时,明晰法律底线、掌握维权技巧,远离风险,度过一个安心、舒心的新春佳节。
警惕酒后风险
情形一
在许多聚餐场合,劝酒被视为活跃气氛、表达诚意的方式。然而,法律并不保护这种建立在强迫基础上的“热情”。
余某与好友江某、王某、吴某、孙某一同聚餐,席间,江某、王某在知晓余某身患高血压等疾病不能饮酒的情况下,仍多次劝酒、灌酒,致余某出现明显醉意。当日20时,余某回家,23时被妻子发现没有呼吸,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余某家属将同桌聚餐人员全部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存在灌酒行为,江某存在劝酒行为,二人应承担比其他同桌饮酒人更重的赔偿责任;同桌共饮者吴某和孙某看到余某被江某和王某灌酒、劝酒时未进行有效制止,未尽到劝诫和照顾义务,应按照各自的过失程度,对损害后果承担次要责任;聚会召集者吴某某明知余某身患疾病不宜饮酒,且未尽到相应的安全照顾义务,因此对该损害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提示
酒逢知己千杯少,但劝酒需有度,尊重他人的饮酒意愿和身体状况是底线。强行劝酒、灌酒、未尽安全照顾义务,均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情形二
共同饮酒不仅能增进情谊,更在法律层面形成一种“特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当饮酒者因过量饮酒而出现神志不清、自我保护能力减弱的情况时,一同饮酒的人便负有法定的照顾、护送及救助义务。
陆某受邀与钱某聚餐,被劝酒后醉酒。钱某放任陆某独自骑电动自行车回家,途中陆某撞树,经抢救无效身亡。陆某家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钱某支付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陆某对自身的酒量、身体状况等负有主要注意义务,应对其死亡承担主要责任;钱某作为饮酒组织者、同饮者,未能对陆某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存在过错,遂依法判决钱某在相应责任范围内赔偿陆某家人经济损失。
提示
聚会结束后,务必确保每一位醉酒同伴安全到家或得到专业照料,切勿将醉酒者独自留在公共场所。切勿因“怕麻烦”或“以为没事”而心存侥幸,将醉酒亲友置于无人监管的危险处境,一时的疏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对消费陷阱说“不”
情形一
许多消费者在春节期间会选择出门旅游,预订酒店是重要一环,如果遇到酒店借口春节调价临时取消预订或任意提高房价,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小丁和朋友通过某平台预订了假期期间某市高铁站附近酒店。酒店确认了订单每晚价格为125元。小丁和朋友到达酒店后却被告知无法接待。如果重新订房,这家酒店以及周边酒店的房价均已涨到500多元一晚。酒店负责人表示,平时的房型价格一两百元,节假日会上调,由于没来得及在平台上更改价格,只能在消费者来了以后告知,如果消费者不接受,只能退订。
小丁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之后,相关部门立即采取行动查处了该酒店的违法行为,责令酒店赔偿小丁的损失,并对该酒店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消费者预订酒店,实质上是双方就入住时间及入住价格达成一致并订立了合同,酒店应当受该合同的约束。若要变更入住价格,须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在合同订立后,酒店单方以节假日房源紧张为由临时涨价,属于违约行为。
提示
遇到酒店临时加价,消费者应保持冷静,不要主动取消订单,也不要同意酒店的加价要求。此外,消费者要注意保留证据,如预订截图、支付凭证、与酒店或平台的沟通记录(包括酒店要求加价的通话录音等)。
保存证据后,可通过三种渠道维权:一是要求平台介入,对酒店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服务合同继续履行;二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三是向法院起诉,要求酒店承担违约责任。
情形二
旅行社往往通过在出游线路中增加热门景点、压低报团价格等方式吸引游客。而在实际旅途中,有时游客到了目的地却被告知因春节假期景区客流量大“约不到票”,需要删减景点、改变行程;有的旅行社以 “超低价旅游”为噱头吸引游客报名,在旅途中会强迫游客购物或参加额外付费项目。一些游客担心被甩团,选择默默忍受,但实际上,游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春节是旅游旺季,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现象十分常见,但旅行社应与游客进行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变更旅行路线。若未经协商,旅行社就擅自改变旅游行程、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旅游服务标准,应承担违约责任。
旅游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对于旅行社强制购物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提示
假期报团旅游时,建议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选择旅行社,并核实旅行社资质,切勿贪便宜草率选择。签订合同时应仔细审阅合同中的行程安排,对于约定不明的细节可以与旅行社沟通交流,并留存相关记录。旅行中若认为旅行社存在违约行为,应立即保留相应证据,并及时通过协商或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拒绝“霸王条款”
如今,很多人选择去饭店吃年夜饭。如果在就餐过程中遇到“霸王条款”,该怎么应对呢?
北京的王先生携家人去饭店吃年夜饭,并自带了一瓶红酒。结账时,老板要收取100元“开瓶费”,原因是菜单下方有一行告示:“禁止自带酒水”,否则要收取服务费,王先生认为这是“霸王条款”。双方协商不成,王先生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迫使饭店取消了这项收费。
陈女士与家人去饭店吃年夜饭,临走时发现随身携带的物品丢失。当她找店家索赔时,店家指着墙上贴的“物品丢失概不负责”的声明拒不赔偿,陈女士认为这是“霸王条款”,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现实中,还有饭店设包房最低消费、消毒餐具收费等情况,这些都属于“霸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提示
遇到饭店的“霸王条款”时,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一是保留证据,如支付餐费的发票、收据,饭店声明、告示的照片,与服务员沟通的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二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如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饭店返还不合理收费、向消费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娱乐不涉赌
春节期间,亲朋好友相聚,往往喜欢通过打牌娱乐增进感情、消遣时间。然而,当娱乐变味为赌博,当“小玩怡情”演变为“大赌伤身”,不仅败坏社会风气,还可能触犯法律。
何某、刘某、陈某、王某在春节期间相约到某台球厅包间打麻将,其间,使用四色筹码(红色一个500元、白色一个100元、黑色一个20元)计算输赢,约定事后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结算。每人初始赌资2000元,合计8000元。民警现场查获后,依法对4人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何某不服处罚提起行政诉讼,辩称“使用筹码只是娱乐工具,未实际结算钱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微信聊天记录及供述足以认定4人约定以结算筹码方式支付赌资,属于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情形,依法驳回何某的诉讼请求。
提示
春节假期,亲友间适度打牌娱乐本身不违法,可一旦以营利为目的、设定筹码并事后兑换现金,赌资累计达到一定数额,即构成赌博违法行为;若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或赌资累计数额达到法定标准,更可能构成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节日期间应选择健康文明的娱乐方式,守住不赌钱的底线,让亲情友情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升温,而非在输赢算计中变味。
综合整理《北京青年报》《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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