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探店成隐性广告诱导消费 怎样为探店视频划定红线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2-05
A+ | a如今,打开手机刷短视频,跟着网红博主“云探店”,已经成为不少人寻找美食、安排周末出行的“指南针”。视频里,博主们主推“本地人私藏”“性价比天花板”……然而,所谓的“真诚分享”实际上可能是精心设计的“剧本”,消费者到店后发现根本不是推荐的那样,这不禁让人怀疑,到底哪些推荐是真?哪些是假?
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日前就办理了一起特殊的公益诉讼案件。他们通过一条线索顺藤摸瓜,揭开了一家文化传媒公司流水线式制造“隐形广告”的内幕。那么针对这些问题,消费者该如何辨别?又该怎样为探店视频来划定红线?
此前,该院接到一条特殊线索,一位消费者在短视频平台上看到本地博主推荐的火锅套餐,视频里色泽红亮的牛肉和博主夸张的吃相吸引他下了单。可到店一看,食材分量缩水,口感平平无奇,于是他向“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反映了情况。
该院检察官助理黄萍回忆,正是这条线索,让他们揭开了当地探店乱象的冰山一角:“我们收到举报后,就去了解这个视频账号的相关情况,发现账号是我们当地的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在运营。”
黄萍向记者介绍,他们在初查中发现,消费者绝非偶然“踩雷”,这背后是一场有组织、规模化的商业营销。涉案的文化传媒公司从2023年起,系统化运营了9个探店账号,发布了4600多条视频,其中仅美食类就超过3200条。
这些视频有着惊人的相似度:“性价比天花板”“偷偷告诉你”,这些高度标准化的话术模板,被批量复制在不同的店铺身上。
“我们发现这些视频都是商业宣传,但是没有带广告标识的字样,这样会让消费者不知道是个人感受的分享,还是带有商业性质的宣传。”黄萍说。
据了解,在接受调查初期,涉案的文化传媒公司还辩称这不是广告费,而是相关视频的制作费。
“他特别强调就是真实感受,避开资金往来的事情。在我们的追问下,才谈到说这种合作有一定的用于制作视频的费用。”黄萍回忆道。
黄萍介绍,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视频往往刻意规避“广告”标识,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检察官们深入挖掘了该文化公司与商家之间的深层往来,终于在资金流水中找到铁证。
在证据面前,涉案的文化传媒公司负责人终于承认了未依法标注广告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明确指出该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还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并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破坏了健康的市场生态,要求其立即全面整改。同时涉事商家主动联系权益受损的消费者,退还了相关费用。
此外,紫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成立工作专班,执法人员对该县30余家重点餐饮商家、文化传媒公司及知名探店博主进行全面排查,对查实的未标注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约谈、责令限期整改。黄萍提醒消费者,日常生活中遇到此类问题,在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的同时,也可以打开“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进行线索举报。
据2月4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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