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田到餐桌 全链条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分类:1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29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水果、蔬菜、肉蛋奶这些产品,老百姓每天都要吃,质量安全非常重要。当前,我区食品安全总体稳定,但部分领域和环节仍然存在风险隐患。”1月27日,自治区人大代表、新疆苏碧律师事务所主任热依木江·巴拉提告诉记者,他建议政府对食品安全予以系统性整治,确保食品从田间、生产线到餐桌的全过程安全。
今年自治区两会前,热依木江专程前往食品加工、销售企业开展调研。他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农产品源头风险管控漏洞、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存在隐患、终端食品经营环节安全底线屡受挑战、违法成本与威慑力度不匹配等问题。
为巩固和深化我区食品安全治理成果,热依木江提出4方面的建议。
“建议在全区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强制推行‘进场必检、问题产品无害化处置’制度。”热依木江说,要求市场配备或委托专业检测机构,逐一检测或高强度抽检入场农产品,重点检测农药残留、非法添加物(如着色剂)等,检测合格后方可交易,相关费用可探索“政府补贴+市场自担”机制。
针对糕点、肉制品、熟食、饮料等品类,热依木江建议,专项检查全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利用快检和实验室检验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检查生产加工小作坊、中小型食品企业。同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将关键加工环节视频信息接入监管平台,实现从人防到技防的升级。
热依木江充分肯定连日来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新媒体平台曝光餐饮场所后厨问题的做法。他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常态化随机抽查机制,检查结果不合格不仅要依法处罚,还要通过本地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外卖平台商户页面等平台公示,将商家信誉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同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实施终身行业禁入。“可建立‘累犯重罚’和‘行业清退’机制,对于一年内因同一性质食品安全问题被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生产经营者,第二次处罚时应在法律规定内从重处罚。对于多次违法、屡教不改、主观恶意明显的,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吊销其许可证,并通报相关部门,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热依木江说。
“通过构建覆盖源头、加工、消费的全链条监管网络,并辅以具有足够威慑力的严厉处罚措施,方能使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长出牙齿’,真正让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热依木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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