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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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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实债务通知

  借款人(抵押人):魏蔚

  借款人、抵押人魏蔚(公民身份号码:650102197906191239)与贷款人(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明德路支行于2023年9月5日签订了编号为2023乌明个人网贷通贷2010号的《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个人借款最高额抵押合同》,并经本公证处公证赋予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编号:(2023)新乌法诺证经字第109号。

  据债权人称,你截止到2025年12月21日,贷款已经连续16期未清偿贷款,其中贷款本金499955.36元,利息35828.74元,合计本息535784.10元。根据司发通(200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规定,本公证处特指派公证员王嵬下发此通知,向你们核实前述欠款归还情况及欠款数额是否正确属实,有无异议。如有异议,请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本处并附相关书面证据。如超过5日未向本处提出书面异议或虽提出书面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反证据,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其法律责任由你们承担。

  公证处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25号通宝大厦三楼

  联系人:王嵬 (公证员)

  电话:13999906558

  座机电话:0991-3657466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6年1月27日

  核实债务通知

  借款人(抵押人): 翟艳红

  共同借款人(抵押物共有人):张顶峰

  借款人、抵押人翟艳红(公民身份号码:412825198108240520),共同借款人(抵押物共有人)张顶峰(公民身份号码:412825198207203776)与贷款人(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明德路支行于2024年3月15日签订了编号为2024乌明个人e抵快贷3997号的《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个人借款最高额抵押合同》,并经本公证处公证赋予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编号:(2024)新乌法诺证经字第6874号。

  据债权人称,你们截止到2025年12月21日,贷款已经连续9期未清偿贷款,其中贷款本金590374.21元,利息23624.29元,合计本息613998.50元。根据司发通(200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规定,本公证处特指派公证员王嵬下发此通知,向你们核实前述欠款归还情况及欠款数额是否正确属实,有无异议。如有异议,请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本处并附相关书面证据。如超过5日未向本处提出书面异议或虽提出书面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反证据,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其法律责任由你们承担。

  公证处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25号通宝大厦三楼

  联系人:王嵬 (公证员)

  电话:13999906558

  座机电话:0991-3657466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6年1月27日

  新疆苏库恰克水库除险

  加固工程环境影响公众

  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链接地址:https://pan.baidu.com/s/1QS88loP8s

  EV0gnpCCUC6vA?pwd=3mti;提取码: 3mti。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地址为贵阳市宝山南路27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习工,0851-85584364。邮箱:1279719246@qq.com。

  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反馈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

  流域叶尔羌河水利管理中心

  2026年1月27日

  遗失声明

  1.买苏特拉·买买提艾力遗失医师资格证,证号:202165110653

  131199211220025,现声明作废。

  2. 叶尔买克·莱买提汗遗失警官证,证号:003459,发证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现声明作废。

  3.新疆新爱地农机销售有限公司沙雅县分公司遗失公章,章号:6529240009311,现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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