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对簿公堂到再谈合作 他们“友谊的小船”修复了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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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党天发

  “我一定按月还这笔钱,咱们的合作能继续吧?”近日,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调解室,沙区某生活超市(以下简称“生活超市”)经营者何某语气诚恳地说。桌对面,合作多年的供货商乌鲁木齐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负责人宋某沉默片刻,郑重地点了点头。

  之后,这对合作多年的生意伙伴在法官的见证下冰释前嫌。

  宋某负责的商贸公司长期向何某的生活超市提供化妆、护肤、清洁、洗涤及口腔护理等日用品,双方交易频繁。

  2025年1月,商贸公司依约供应了价值7万元的货物,却迟迟未收到货款。何某主动打电话向宋某说明原委:超市与另一家商铺交易时遭遇诈骗,资金链断裂,一时难以支付全部货款。

  “当时,他态度诚恳,我也不想闹僵。”宋某回忆说。基于信任,双方当月便完成结算,并签订《欠款明细表》,敲定了分期还款事宜。何某的弟弟、生活超市共同经营者石某为此笔债务担保。

  遗憾的是,何某与石某并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宋某多次催讨无果后,将生活超市、何某、石某一并诉至沙区法院。

  案件分流至该案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法官马俊杰手中。

  仔细翻阅卷宗后,马俊杰敏锐地察觉到,双方对欠款事实无争议,核心矛盾在于债务人的资金周转困境。若直接判决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不仅可能终结双方合作,还可能让本就经营困难的生活超市雪上加霜,最终导致债权难以顺利实现,形成“双输”局面。

  马俊杰决定先行调解。他拨通何某的电话,何某的声音略显疲惫,道出更多苦衷:“除了被骗,近几年市场环境也让生意步履维艰。此外,我还被外债拖累,有一笔10万余元的货款没收回。”

  掌握这一关键情况后,马俊杰迅速组织双方开展调解。

  “你们合作基础好,对方认账态度也诚恳。现在,他经营遇到实际困难,如果硬走执行程序,超市可能倒闭,影响你回收货款。”马俊杰对宋某说。

  听完马俊杰一番设身处地的分析,宋某的态度有所松动。马俊杰趁热打铁,引导何某提出还款方案。

  经过多轮协商,宋某、何某达成一致意见:生活超市每月从营业额中固定支出4000元用于还款,直至清偿全部欠款;石某承担连带责任;何某积极追索其应收债权,一旦回款,优先一次性付清宋某的剩余货款。

  “宋经理,请再相信我一次。”达成调解协议后,何某握着宋某的手说。宋某感慨道:“一起走过这么多年,我也不想因为这件事就断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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