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撞坏5颗牙 一次性索赔40年修牙费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23
A+ | a近日,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3年6月13日,戴某驾车出行时,与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隋某受伤的后果。后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戴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隋某因此住院治疗117天,共花费7万余元,其中戴某支付1.8万元。
另据伤情鉴定意见,此次事故未对隋某构成伤残等级,但其损坏的5颗牙齿需配置固定义齿。
后因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隋某将戴某及其为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及5颗牙齿终生配置固定义齿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7.7万余元。
隋某认为,因5颗牙齿损坏,致口腔功能明显丧失,其为恢复该功能而配置必要固定义齿费用,应属于残疾辅助器具费范畴。其34岁,按当地人均寿命75岁计算,其主张40年义齿更换费是合理的,且系将来必然要发生的费用。
戴某辩称,义齿修复保护应以一次为限,其他待实际发生后再另诉。保险公司认为牙齿修复费用属于医疗费用范畴,应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内理赔。
法院经审理认为,戴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故对于隋某合理损失,应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限额的再由戴某按照责任比例赔偿。
在责任划分方面,戴某虽主张其承担70%责任,但依据《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即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且机动车负主要责任的情形下,机动车方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故戴某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
对于隋某主张未来40年配置固定义齿费,法院认为,牙齿损伤具有不可逆性,配置固定义齿是为了弥补口腔功能缺陷,其性质属于“残疾辅助器具费”,应纳入交强险伤残赔偿限额范围。鉴于牙齿修复器具必然存在使用损耗,需定期更换,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故对隋某该项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经计算,隋某各项损失共计为17.23万余元。根据法律规定,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9.96万余元;超出部分,由戴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扣除事故后已垫付的1.8万余元医药费,戴某还需赔偿4.02万余元。 据1月21日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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