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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21
A+ | a核实债务通知
债务人、抵押人:严凯龙(男,身份证号:654224199603300414)
债务人、抵押人严凯龙与债权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新区支行于2024年12月12日签订了合同编号 2024121200007033的《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承诺书》,并经本公证处公证赋予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号:(2024)新乌法诺证经字第26332号。
根据上述合同的规定,债务人、抵押人严凯龙应按合同约定向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新区支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贷款发放后债务人、抵押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已构成违约。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高新区支行于2025年9月30向你送达了《提前收回贷款通知书》。截止2025年9月30日,贷款4期逾期,债务人尚欠贷款本金人民币1832097.21元,利息人民币22507.89元,共计欠款人民币1854605.10元,以及自2025年9月30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前新产生的利息、罚息和实现债权所产生送达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根据司发通(200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的规定,本公证处特指派公证员肖楠下发此通知,向你核实前述未偿还归还情况及未偿还数额是否正确属实,有无异议。如有异议,请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本公证处并附相关书面证据。如超过7日未向本处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反证据,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其法律责任由你自行承担。
法诺公证处地址:乌市人民路325号通宝大厦三楼
联系人: 肖楠
电话:0991-2826901、
17799711925、17799712021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6年1月21日
债务核实通知
曹礼勇(公民身份号码:650107197403090016):
高霞(公民身份号码:620421198109030429):
你们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以下简称银行)于2024年3月6日签订编号:2024友好e抵快贷1240的《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及《个人借款最高额抵押合同》《承诺书》,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号:2024新乌法诺证经字第5650号),贷款已发放,你们因连续10期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银行于2025年10月10日宣布合同项下循环借款额度使用期限到期。截止2025年11月21日,你们尚欠人民币本金470000元、利息19305.33元,合计489305.33元及自2025年11月21日起至执行完毕前新产生的利息、罚息和实现债权所产生的送达费、公证费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核实上述欠款数额及履行数额是否属实。如有异议,请于本通知送达之日起5日内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逾期未提出异议或未附有效证据,即视为对债务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届时我处将向银行签发《执行证书》,其法律责任由你们自行承担。
地址:乌市人民路325号通宝大厦三楼
联系人:肖楠、海晓明
电话:0991-2826901、
17799711925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6年1月21日
遗失公告
1.叶城县金聚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章遗失,章号:6531260043174,现声明作废。
2.叶城县金聚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遗失,章号:6531260043175,现声明作废。
通知书
新疆丝路鸿硕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2月5日上午11时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观山居小区22号楼2层202室召开股东会,讨论公司变更相关事宜,需要全体股东到场,请于接到本通知书后15日内到公司签字,如超时限未回复,视为你对公司变更无异议。
新疆丝路鸿硕信息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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