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食品领域“两超一非”认定工作办法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21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索蓉芝)1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联合多部门共同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两超一非”违法行为认定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最严标准、最实举措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食品“两超一非”是指: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办法》对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食品(含食用农林产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运输、贮存等环节中“两超一非”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认定。
《办法》聚焦食品领域难点痛点,构建起“行政主导、司法参与、专家支撑、程序法定”的全新协同认定工作体系。对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农残异常超标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谁来认定、如何认定”进行清晰界定,并对违法行为认定的规范化、流程化作出具体规定,为行政与司法部门严厉追究食品领域不法分子刑事责任提供技术支撑和协作基础。
从根源上破解食品监管执法顽瘴痼疾,是《办法》的核心亮点。《办法》明确“两超一非”的具体情形,首创标准化认定意见模板,针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刑事罪名,规范了认定表述,大幅提升行政认定意见与刑事司法证据要求的契合度,为司法机关审查采信提供清晰、有力的参考。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张云松表示,今后,生产经营主体在食品中“多加一点”食品添加剂或“额外加点特殊功效”物质,种植、养殖经营者在食用农林产品中“多使用一点”农药或“添加一点”影响感官色泽、口感的非食用物质,都可能触碰刑事犯罪“警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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