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笔使用不当易导致未成年人视力受损 专家:强制性国标将实施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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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光笔作为常见的教学辅助工具和演示设备,被广泛应用于科研、教育及商业展示等场景。但同时,由于激光笔发射的激光束具有高能量密度特性,如果使用不当,可能对人的眼睛和皮肤造成严重伤害。

  2025年夏,家住山东的刘女士给尚在幼儿园就读的孩子报名篮球启蒙课程。刘女士旁听课程时发现,老师在教学过程中,偶尔会用激光笔在孩子胸前来回照射,激光笔发射出来的激光不时随着孩子的动作晃到孩子面部包括眼睛部位,让她感觉有些危险。

  下课后,刘女士及时向老师反映了该问题。老师的解释是,使用激光笔是为了提醒孩子们集中注意力。刘女士在网上查询后发现,课上使用的这款激光笔采用的是3R红光,直接照射眼睛可能会造成伤害。

  记者查阅资料得知,所谓的“3R红光”属于“3R激光”中的一类,可对人体眼部视网膜造成特定的潜在危害。

  记者梳理2025年下半年的公开报道发现,因激光笔使用不当导致视力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2025年11月,江苏南京一名8岁儿童因好奇摆弄激光笔,不慎被光束射入右眼,导致视力严重受损,3个月后才被家长发现,随后被确诊为眼底黄斑区不可逆损伤,右眼视力骤降至0.4;2026年1月,广东东莞一名13岁男孩左眼被激光笔直射数秒,视力持续下降至0.1,并形成黄斑裂孔……

  就激光笔安全使用、购买等问题,记者走访北京市朝阳区、顺义区的几所小学和中学,对学生及家长进行采访。一些受访学生告诉记者,班里有不少同学购买激光笔带到学校,并在课余时间用激光笔玩耍。在问及家长和学生是否了解激光笔的危害时,学生们均表示不甚了解,仅有几名家长表示“可能会对眼睛有所伤害”。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无论是线下商店还是线上购物平台,激光笔类产品都较易购得。

  在朝阳区几家位于不同学校周边的商店中,记者均看到有激光笔在销售。记者询问店主后得知,这种激光笔普遍被作为文具用品进行销售,附近学校的学生偶尔会前来购买。记者看到,这类激光笔大多既没有外包装,也没有中文安全提示和警告语,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更是无从查找。

  线上平台也有多家店铺销售激光笔。记者在某平台搜索“激光笔”时发现,一些商家以“强光远射”“高亮千米”等为宣传亮点进行销售,部分商家在宣传中称,自己销售的激光笔可以强光远射达1万米。

  因使用不当存在安全风险的激光笔,今年将受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约束。2025年12月,强制性国家标准《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产品光辐射安全要求》(以下简称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戚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标准内容进行了介绍和解释。

  戚燕告诉记者,相较于2020年10月发布的推荐性国家标准《激光指示器产品光辐射安全要求》(以下简称推荐性国家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从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在安全类别、标记内容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全面规范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产品的生产、销售、检测和使用。

  在推荐性国家标准中,根据激光辐射照射产生的潜在危害程度递增顺序、使用条件和环境照度将激光指示器划分为1类、1M类、2类、2M类。而强制性国家标准则将激光指示器产品的安全类别严格限定为风险最低的“1类”。

  “类别为‘1类’,即标称波长(指制造商在激光产品上标注的激光波长)在400纳米至700纳米可见光范围内,这样的限定降低了危害性。”戚燕说。

  她进一步介绍,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在激光发射启动之前设有开关,以防止激光意外开启;激光发射启动开关无自锁功能,避免开关意外触发后激光持续输出;产品采用能防止消费者使用普通工具拆解的结构设计或拆解过程中不产生激光发射;产品全长应大于8厘米,确保儿童手持时成人能及时发现和监督。

  戚燕告诉记者,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激光指示器产品应具有警示标记,并明确产品是“消费类激光指示器”,同时应注明“勿凝视激光”警告语、产品输出波长、产品最大输出功率等信息。同时,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在产品外包装、广告及电子商务平台的商品描述页面中,应明确标明激光指示器产品类别,并提供字迹清晰、明显可见的安全说明或图示。

  据1月19日《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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