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中院 以竞选方式确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19
A+ | a本报克拉玛依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郭玉强 通讯员 蒋文慧)1月9日,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首次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竞选评审会,通过“网络公告+现场竞选”模式择优确定管理人,为规范破产审判、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力量。
此前,该院依法受理克拉玛依市景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后,于2025年12月17日面向全疆发布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竞争选任公告,最终吸引7家具备一级管理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报名并提交材料。
此次评审委员会由该院党组成员担任组长,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担任评审委员。会前,评审委员会确定评审时间、流程及打分标准,确保评审公平公正合法。
会上,竞选的律师事务所按抽签顺序,围绕机构规模、从业经验、团队配置及工作方案等核心内容陈述答辩。评审委员会针对性提出常驻保障、涉国有资产案件办理经验等问题,结合书面材料与现场表现综合评分,当场公布排名前三的律师事务所。
这是该院首次以竞争性选任方式确定大型国企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践行了公开竞争、择优而用原则,为案件高质高效推进、平等保护各方权益筑牢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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