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中缝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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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实债务通知

  李刚、吴中霞:

  借款人(抵押人)李刚,身份证号:652123198110041516,共同借款人(抵押物共有人)吴中霞,身份证号:522121198804281862与(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明德路支行于2021年3月8日签订了合同编号A:[一手房]字[工]行[人民路]支行[2021]年[209]号《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借据》,并经本公证处公证赋予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编号:(2021)新乌法诺证经字第7644号。

  据债权人称,你们截止2025年10月9日,贷款已经(连续11期/累计12期)未清偿贷款,其中贷款本金800333.48元,利息25844.11元,合计本息826177.59元。根据司发通(200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规定,本公证处特指派公证员王嵬下发此通知,向你们核实前述欠款归还情况及欠款数额是否正确属实,有无异议。如有异议,请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本处并附相关书面证据。如超过5日未向本处提出书面异议或虽提出书面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反证据,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其法律责任由你们承担。

  公证处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25号通宝大厦三楼

  联系人:王嵬 (公证员)

  电话:13999906558

  座机电话:0991-3657466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6年1月19日

  核实债务通知

  董雪成、乌鲁木齐恒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借款人(抵押人)董雪成,身份证号:654221199607115014,保证人乌鲁木齐恒焕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明德路支行于2023年3月14日签订了合同编号A:[一手房]字[工]行[2023]年[554]号《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承诺书》,并经本公证处公证赋予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编号:(2023)新乌法诺证经字第6549号。

  据债权人称,截止2025年10月9日,贷款已经(连续9期/累计9期)未清偿贷款,其中贷款本金801102.17元,利息19789.47元,合计本息820891.64元。根据司发通(200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规定,本公证处特指派公证员王嵬下发此通知,向你们核实前述欠款归还情况及欠款数额是否正确属实,有无异议。如有异议,请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本处并附相关书面证据。如超过5日未向本处提出书面异议或虽提出书面异议却未能提交相反证据,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其法律责任由你们承担。

  公证处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25号通宝大厦三楼

  联系人:王嵬 (公证员)

  电话:13999906558

  座机电话:0991-3657466

  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处

  2026年1月19日

  新疆油田采气一厂2026年

  开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委托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新疆油田采气一厂2026年开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和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1?id=60114ixk30,纸质报告书可联系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陈丽媛(电话:0991-3745121、邮箱:492211135@qq.com),建设单位联系人王长青(电话:0990-6813117)。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时间由公示日期起至10个工作日。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

  分公司采气一厂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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