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醉驾+追尾 男子被公诉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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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尉犁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李新安)4年内3次触碰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红线,2025年12月21日,驾驶人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25年12月5日23时许,刘某参加完朋友聚会后,饮酒的他不顾朋友劝阻,驾车沿国道218线尉犁段行驶,到达一交叉路口时,在酒精的作用下,逐渐意识模糊,追尾前方货车,致两车受损。

  尉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处置,询问中,刘某语无伦次。经血检确认,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209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此次并非第一次无证醉驾。

  早在2022年6月,他就因醉酒驾驶被处罚过。当时,他只觉得“运气太差”,对罚款、行政拘留、安全教育置若罔闻。

  2023年3月,无证的刘某再次酒后驾车,被库尔勒市公安交管部门认定为醉酒驾驶,民警依法对他进行处罚。

  此次,刘某因无证驾驶、醉酒驾驶引发交通事故,情节恶劣,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目前,刘某被立案侦查,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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