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签《遗赠扶养协议》后去世 保姆与法定继承人对簿公堂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14

A+  |  a

  “我为你养老送终。” 保姆石某答应为自己照顾的老人李某养老送终,李某因此把名下房产遗赠给她。近日,石某和李某的子女对簿公堂,要求继承房产。

  李某与妻子育有3个子女,2008年,李某与妻子离婚。因患尿毒症等疾病,李某需定期去医院透析,2019年底,他雇石某为保姆。2021年初,石某要回老家,李某决定随同前往,石某便将李某接到老家居住,并承诺为其养老送终。

  2021年6月,李某给石某出具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李某自愿将名下一套房屋赠与石某,石某继续悉心照顾李某,承担其衣食住行以及医疗等费用,保障其安度晚年,并负责其去世后的安葬事宜。2021年12月,李某病逝,石某办理了丧葬事宜。

  此后,石某起诉李某子女3人,要求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房屋。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发现,石某提供的证明其对李某尽到赡养义务的证据并不连贯。法院调取的银行流水显示,李某的医疗费用及多次就医、购买生活用品等均通过李某银行卡支付,证明石某在经济上未履行对李某的扶养义务。从对李某的生活照料来看,石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按时带李某就医并履行妥善照料义务。结合李某的聊天记录及多次报警情况,可以认定石某在日常照顾方面也未尽到义务。据此,法院认为石某实际上未切实履行《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的扶养义务,因此不能依据该协议继承房屋。最终,法院判决李某名下房屋由其子女法定继承。

  据1月13日《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