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平台为网络犯罪“输血” 起底“支付暗网”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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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普通的网络传播淫秽漫画案竟牵出一个庞大的非法支付网络。短短一年半,4937万元资金通过这个被精心伪装的支付系统悄然流转。这条看似便捷的支付通道,实则完全绕过了国家金融监管体系,成为滋养各类网络非法活动的“地下动脉”。

  经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骆某某、陈某有期徒刑4年、2年,各并处罚金;同时追缴违法所得,没收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

  2023年5月,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有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传播淫秽漫画。经初步调查,公安机关对此立案侦查。然而,在深入追查淫秽漫画传播背后的资金流向时,侦查人员发现了一个更为隐蔽的犯罪环节——有人专门为这些非法活动提供资金通道。

  侦查视线由此转向了隐藏在资金流背后的“影子帮手”。通过循线追踪,警方锁定了为该传播淫秽漫画犯罪团伙提供支付结算支持的犯罪嫌疑人骆某某和陈某。2023年12月,警方根据线索发现,骆某某、陈某还利用非法搭建的支付系统为赌博网站及其他不法团伙提供资金结算服务,涉案金额巨大,于是以骆某某、陈某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至此,一个横跨多省市、为多种网络犯罪“输血”的犯罪模式浮出水面。

  “我当时觉得,就是利用技术帮人解决支付通道的问题,收点手续费,算是个‘技术活’。”骆某某交代。起初,他发现一些网络平台存在支付结算需求,但可能因资质问题难以接入正规支付渠道。面对这一“市场空白”,他动起了歪心思。2022年4月,骆某某利用多家企业的支付宝或其他第三方支付账户,将其与自己开发的支付系统对接,初步搭建起所谓的“第四方支付平台”,为一些数字藏品运营商提供支付结算通道。

  随着业务的扩展,直接使用支付宝账户变得不稳定,为获得更“可靠”的通道,骆某某策划了更具欺骗性的方案。2022年9月,他将所有用户都转接到开展同类业务的陈某公司的支付接口上,由陈某公司搭建一个游戏平台,将其伪装成游戏公司向某第三方支付公司(下称“第三方公司”)申请支付接口。

  “游戏平台的充值流水比较大,交易频繁,不容易引起怀疑。”凭借经营网络游戏的伪装,陈某通过游戏程序成功骗取了第三方公司的支付接口,并将其链接到自己的支付系统上。

  该非法支付平台的运作模式非常隐蔽。承办检察官介绍,骆某某团伙先通过业务团队招揽客户,这些客户多为需要支付功能但资质不全的各类网站。双方约定好手续费收取比例后,技术人员会协助客户将网站对接骆某某和陈某公司的支付系统。“用户在客户网站进行支付,实际上是在向骆某某、陈某控制的账户付款。”检察官指出,“资金到账后,系统会自动扣除一定比例的‘通道费’,剩余款项再通过批量打款方式转给客户网站。”

  整个过程中,骆某某和陈某公司的支付系统实际接触并控制了用户资金,形成了短暂的资金沉淀和再支付,符合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特征。据陈某交代,他负责日常资金划转的操作:“我每天根据系统算好的金额,在第三方公司的后台填申请单,批量打款。”

  而对于第三方公司,骆某某和陈某则全程伪装,所有交易在后台看起来都像是用户在游戏平台上充值,第三方公司完全被虚假的交易信息所蒙蔽。骆某某透露:“我们在支付接口程序上做了手脚,传过去的数据看起来都像是游戏充值,他们(指第三方公司)一直以为就是在给我们公司的游戏平台收付款。”

  案件办理过程中,骆某某对犯罪金额提出异议,认为平台后台数据中存在“调试、测试的重复数据”。对此,闵行区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调取涉案公司及其他第三方支付账户流水,并将这些客观的银行流水与平台后台数据进行交叉比对,形成了相互印证的证据链,锁定了犯罪金额,驳斥了骆某某的辩解。

  经查,骆某某、陈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情节特别严重,涉嫌非法经营罪。其中,骆某某对全部4937万元的非法支付结算金额负责,陈某对其参与期间的2562万元负责。

  2025年10月,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作出前述判决。 据1月3日《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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