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机关: 斩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产链条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06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近期,新疆公安机关围绕群众深恶痛绝的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现象,深入推进“净网”专项行动,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紧盯信息获取、信息倒卖、信息使用等关键环节,斩断危害公民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条,破获了一批涉及房产、装修、金融、教育等领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有力维护了群众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
1月4日,自治区公安厅面向社会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并作出安全提示。
“精准营销”背后暗藏非法收集信息黑手——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机关查明,某房产公司为推销房产,通过某企业工作人员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3万余条,组织员工以“新房开盘”“独家折扣”“学区房”为名大量拨打推销电话。
新房刚到手,业主信息即遭泄露——
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查明,某装修公司通过某房产部门系统运维人员,非法查询、收集公民个人信息5万余条,组织公司员工对近期购买新房人员大量拨打推销电话。同时,装修公司为扩大信息量,与同行公司非法交换公民个人信息,导致公民个人信息被扩散。
金融机构员工非法获取信息推销业务——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喀什地区公安机关分别破获金融领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巴州某金融机构信贷部门员工为提升个人业务绩效,通过某商业公司营业厅员工,非法获取信息4万余条,以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等方式推销业务。喀什某信贷公司通过某企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万余条,以“无抵押”“秒到账”为名推销业务。
学生及家长信息被违规收集滥用——
阿克苏地区公安机关查明,某私营教育培训机构为增加营收,通过社会企业违规收集获取学生个人信息1万余条,以“升学关键期”“提升考试成绩”为名推销业务。
针对以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并对相关涉嫌违法犯罪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
公民应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轻易透露个人敏感信息。机构及从业人员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将承担法律责任。
标签:
最新更新
- 新疆出台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新疆发布2026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 新疆多地推行春假 打造“行走的成长课堂”
- 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暨省级领导读书班举行
- 自治区政府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