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法律援助解忧帮困惠民生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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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冉琴

  近日,在精河县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窗口领到3.8万元工伤赔偿款后,郭某紧紧握住值班律师的手道谢。

  今年3月,郭某在精河县一处工地从事破石作业时,被飞溅的碎石砸伤,多根肋骨骨折。他找工程负责人张某协商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陷入维权困境。

  11月,郭某到精河县综治中心求助,这起纠纷被分流至公共法律服务窗口。依托博州推行的农民工经济困难免核查机制,郭某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便可享受法律援助。窗口值班律师请来张某,为双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讲明郭某的维权依据,引导张某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

  这是博州“中心统筹+站点辐射”法律服务网络高效运转的实例。近年来,博州以州、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核心,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设立1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综治中心推介法律援助,精准服务农民工、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将“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落到实处。

  2023年7月23日,博乐市某路段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逆行致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负全部责任,但其未满18周岁,赔偿责任主体认定成了难题。

  今年10月,伤者提起诉讼,设在博乐市人民法院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提前介入,受指派律师严格遵循未成年人侵权案件专项法律援助流程,依法追加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为赔偿责任主体,最终伤者获得足额赔偿。

  博州还将法律援助与源头普法深度融合,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在入户普法时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的案例故事,引导群众学法、用法,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博州两级法律援助机构为852名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累计接听群众咨询3407人次,线下窗口接待来访4336人次;开展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活动17场次,惠及群众8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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