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利出借电话卡 6人沦为诈骗帮凶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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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济良 绘
本报阿克苏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赵书城 通讯员 李婕)12月16日,阿克苏市公安局快速出击,成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以艾某为首的6名违法行为人,有力打击涉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相关违法行为。
12月10日至11日,艾某伙同麦某在阿克苏市某民宿内有偿出借电话卡,再由穆某、多某、阿某、木某分别将电话卡插入个人手机,下载指定APP,按照境外“上线”指示频繁拨打异地电话,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通讯帮助。事后,该团伙共获利590元,均被挥霍。
根据线索,阿克苏市公安局迅速行动,将艾某等6人抓获。经查,艾某等人均无固定工作,属社会闲散人员。12月初,他们在阿克苏市游玩期间将钱财挥霍一空。曾于2022年因出借“两卡”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打击的艾某提议重操旧业,其余5人表示同意。随后,几人通过网络与境外“上线”联系,约定有偿出借电话卡。
经调查核实,麦某非法出借电话卡,艾某、穆某、多某、阿某、木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仍提供通讯传输帮助,几人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12月1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规定,阿克苏市公安局对非法出借电话卡的麦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对穆某、多某、艾某、木某、阿某5名违法行为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依法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警方提示:
面对不法分子提出租借、收购手机卡、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账号的要求时,务必保持清醒,切勿贪图小利,避免沦为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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